原標題:北京擬立法保護非遺:針對項目不同狀態類別制定相應措施
中新網北京7月27日電 作為世界知名古都,北京有著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為傳承保護這些寶貴資源,北京擬立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下簡稱非遺),根據非遺的存續狀態、項目類別和市場需求不同,分別給出不同保護措施;拓展傳承方式,通過學校培養非遺后繼人才;鼓勵非遺與文化創意、旅游等產業融合發展,對符合規定的項目優先給予資金支持。
資料圖:北京的四合院。中新網記者 李霈韻 攝
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草案)》(下簡稱草案)。當日審議的草案共六章、四十七條。
草案提出,政府應建立健全非遺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非遺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為非遺保護、保存工作提供咨詢意見;鼓勵成立非遺相關行業組織,支持其研究挖掘、弘揚相關非遺的歷史文化內涵;對非遺保護、保存工作中做出顯著貢獻的組織和個人,依相關規定予以表彰。
為提高非遺保護的針對性和精準度,草案根據非遺的存續狀態、項目類別和市場需求,分別規定了搶救性保護、生產性保護和整體性保護的措施。
其中,對于頻臨消失、活態傳承較為困難的代表性項目,北京文化部門應建立非遺瀕危項目目錄,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搶救保護方案,并采取及時記錄、保存資料、改善傳承條件等措施實行搶救性保護。
對具有社會、市場需求,能夠借助創作、生產、流通、銷售等手段轉化為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代表性項目,文化部門可對其實行生產性保護,堅持傳統工藝流程的整體性和核心技藝的真實性,搭建與科技、文化創意、旅游等產業的合作平臺,支持創新相關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形式。
依托老城保護和大運河文化帶、長城文化帶、西山永定河文化帶建設,結合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官方應對代表性項目集中、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彰顯古都文化和京味文化的特定區域,實行文化生態整體保護。
草案還針對突出體現古都文化、京味文化,具有鮮明北京特色的傳統表演藝術、老字號企業的傳統技藝、習俗等非遺規定了特殊保護措施,包括對傳統表演藝術類項目通過統籌劇場資源提供演出時段、場所保障,并將受眾范圍廣泛、適宜普及推廣的項目納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目錄,優先將符合條件的老字號企業的傳統技藝、習俗列入代表性名錄等。
同時,草案中拓展了非遺的傳承方式,增加了通過學校培養非遺后繼人才的措施,以及對于代表性傳承人、后繼人才及相關業者的研修、研習和培訓,旨在提高非遺相關人群的綜合能力。
在促進非遺發展方面,草案鼓勵非遺與文化創意、旅游等產業融合發展,鼓勵引導通過創新金融等方式為開發利用代表性項目提供金融支持,但開發利用中應尊重非遺的真實性、整體性、文化內涵及表現形式。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已普查非遺資源12000余項,共有11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項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確定,分別是昆曲、古琴藝術、中國剪紙、中國書法、中國傳統木結構營造技藝、端午節、京劇、中醫針灸、中國皮影戲、中國珠算、二十四節氣),126個國家級代表性項目,273個市級代表性項目。北京現有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102位,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257位;另有國家級非遺生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4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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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邵希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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