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市控煙辦統計,自《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2010年實施至今年5月,廣州共檢查各類公共場所27.08萬場次,發出整改通知文書7.87萬宗,勸阻個人吸煙行為9.4萬宗,依法對155名個人和12家單位實施處罰,累計罰款近10萬元。
對違例吸煙人士的檢控,如何調查取證是關鍵。記者多次隨隊參加控煙執法活動,遇到最多的就是“腳底抹油”和拒不承認兩種現象。
在某網吧里,執法人員發現有個人正在角落吸煙,馬上上前準備進行處罰。“沒錢。”吸煙的小伙子訕笑著掐滅了手中的煙頭。執法人員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沒帶,我讓人回家拿好嗎?”趁執法人員不注意,該小伙子拔腿就跑,轉眼無影無蹤。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只有公安部門才有權查看公民身份證。網吧的控煙執法由公安部門負責,但在餐飲行業、娛樂文化場所等地,食品藥品監督、文廣等部門遇到問題就難以約束違法吸煙者。
在一家酒店,控煙執法隊員一進門就發現有人抽煙,立即舉起相機拍照取證,沒想到抽煙的那個阿伯聽到聲音,馬上把夾著香煙的手放了下來,隨后掐滅了煙頭扔到了桌子底下。
“我沒抽煙,你沒有證據!”阿伯大聲呵斥。執法隊員檢查相機里的照片,發現沒拍到阿伯拿煙的手,只好放棄了處罰。
有人證明也無法對違法吸煙個人進行處罰?執法人員無奈地表示,還是要以照片為證。沒有照片,碰上人抵賴,那也沒辦法。
5月初,廣州公布了《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向市各職能部門和社會公眾征求意見。現已征集完畢,將于近期送市法制辦,經法定程序后,報市政府公布實施。
征求意見稿對調查取證進行了進一步細化:“當事人不能現場出示有效證件的,現場的場所經營管理工作人員應當通過拍照取證、視頻取證等措施協助確認執法事實。”而目前如果通過拍照取證,考驗的是執法人員的“抓拍”能力,難免出現未能將違法吸煙行為及時拍下來的情況,但不排除以后加強視頻取證的力度。(羅艾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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