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審計署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2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其中,針對引入社會資本下鄉在一些地方跑偏問題,58個縣著眼“引管并重”,推動社會資本下鄉后守農利農,督促社會資本方兌現拖欠農戶的土地流轉費及分紅等達1.11億元。
近年來,社會資本成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一支重要力量。現代農業格局中,對資金的需求已經超出了傳統農業生產范疇。培育壯大鄉村產業往往面臨更大的資金壓力,特別是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在農產品精深加工、生產性服務業培育等方面需要更多資金投入,僅靠財政、金融和經營主體自籌等傳統投資來源難以滿足。社會資本下鄉,帶來的不僅是資金,還有新技術、新業態和新的經營理念,這些都是鄉村產業發展中亟需補齊的短板。
但在實踐過程中,由于管理機制不規范、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也難免會出現一些跑偏問題。比如,有的企業享受到農業產業扶持政策后,在投資中打折扣或者將補貼資金挪作他用,影響政策效應充分發揮;有的投資主體盲目貪大求全,導致資金鏈出現問題,不僅難以發揮強農帶農效應,甚至陷入自身難保困局;有的地方聯農帶農機制設計不健全或過于繁瑣,導致資金兌付周期過長,無法及時兌現土地流轉費用和利益聯結分紅。
前不久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要推動鄉村產業提質增效,做好“土特產”文章,培育新產業新業態,完善聯農帶農機制,促進農民增收。這一過程中,社會資本下鄉大有可為。
一方面,秉持守農利農初心。農業政策資金不是唾手可得的“唐僧肉”,而是需要發揮“四兩撥千斤”的撬動效應,通過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培育壯大鄉村產業,以產業提質增效帶動農戶增產增收。著眼點在“守農”,落腳點在“利農”。
另一方面,完善聯農帶農機制。近些年,各地通過構建“龍頭企業+園區示范+合作社+村集體+農戶”的模式,既提高了農業生產效率和效益,也增加企業、村集體和群眾收入,形成相對緊密的利益共同體。但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機制,在規范管理、利益分配、效應評估等方面持續優化。不僅要在形式上“聯農”,還要在結果上“帶農”。
鄉村產業發展前景廣闊,但同時也具有投資大、周期長、回報慢、利潤低等特點。因此,社會資本下鄉切忌抱著“吃政策紅利”的心態,而應“謀定而后動,知止而有得”,真正實現企業與“三農”共贏,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雙豐收。(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陳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