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習近平主席在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開幕式上發表主旨演講,宣布了一系列重大改革開放舉措,提出更大規模增加商品和服務進口。習近平主席提出的重大舉措是制度型開放的具體內容,其中圍繞更大規模增加商品和服務進口的深刻闡述,更進一步傳遞出中國不斷開放市場大門,主動擴大進口以促進貿易平衡發展的堅定信心,體現了中國同各國分享發展機遇的包容理念和大國擔當。
此前,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二次會議于3月15日高票通過外商投資法,這是中國第一部外商投資領域統一的基礎性法律。這部法律對外商投資的準入、促進、保護、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統一規定。它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主任委員李飛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為了體現外商投資的關切,針對當下存在的問題,立法作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這些規定主要分為五個方面。
首先是產權保護。加強對外商投資的產權保護是延續此前“外資三法”的規定,明確國家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不實行征收,只是在特殊情況下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對外國投資者投資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實行征收征用的時候,應當按照法定的程序來進行,并且及時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二是規定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出資、利潤、資本收益、資產處置所得、知識產權許可使用費、依法獲得的補償賠償以及清算所分得的財產,都要給予法律保護。而且可以依法以人民幣、外匯匯出和匯入。
三是針對外商的關切,對涉及外商投資的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加以約束。過去為了利用外資,除了中央制定的有關規定之外,各地方也出臺了不少規范性文件。這次立法在法律當中對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制定涉及外商投資的規范性文件提出了要求和約束。
四是促使地方政府守約踐諾。過去在利用外資方面,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存在的亂承諾、承諾以后不兌現、新官不理舊賬這些情況,影響了在當地貫徹落實中央外資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挫傷了外商投資者的投資信心,也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政府的形象。針對這樣的問題,一方面法律強調,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作出的政策承諾和訂立的各類合同,不能超越法定權限。另一方面,一旦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作出了承諾和簽訂了協議,必須要履行,不能隨意地改變。
五是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工作機制。法律規定,建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工作機制,協調完善外商投資企業重大政策,及時處理外商投資所反映的一些問題。
在談到外商投資法出臺的意義時,人民日報發表的評論員文章說:“開放帶來機遇,競爭促進發展。這是中國改革開放40年來的一條重要經驗。從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到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再到黨的十八大以來更大力度實施對外開放,中國的開放大門越開越大,經濟也越來越強。通過不斷開放市場,擴大準入,引入外資企業參與國內市場競爭,中國產業體系日益完備,企業競爭力不斷增強,經濟體系效率和質量持續提升,人民群眾享受到更多更好的產品和服務。實踐充分證明,開放競爭是中國經濟發展壯大的有效途徑,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必由之路。”
外商投資法的出臺,受到了在華外資企業的歡迎。“在華經營的每一家外資企業,我想都非常期待外商投資法出臺,因為新法生效后將為所有企業創造一個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華南美國商會會長哈利?賽亞丁在接受中國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
據報道,根據這部法律,國家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工作;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通過公平競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國家保護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的知識產權。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王翔對記者說,外商投資法突出對外開放的主基調,強調對外商投資的促進和保護,促進外商在中國健康穩定的發展,是中國在未來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法律保證。由此也展現出中國將改革開放進行到底的決心和勇氣。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國際貿易室主任、研究員東艷對經濟日報記者表示。當前,經濟全球化正在向縱深方向發展,國家間交往從商品流動逐步發展為生產過程的一體化,其所帶來全球價值鏈的發展需要更加開放、更加聯通的市場運行環境。主動開放是面對挑戰的必然選擇,中國從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和制度型開放轉變,順應了全球產業鏈發展和國際分工的趨勢。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和《外商投資法》的發布等一系列重要舉措有助于中國深化改革。通過制度型開放,可以營造與國際高水平雙邊和區域自由貿易協定對接的經貿規則體系,構建促進市場經濟發展的營商環境,形成全面開放的新格局。
中國既是“世界工廠”,也是“世界市場”。近年來,中國消費市場的巨大潛力持續釋放。2018年,中國關稅總水平從9.8%降至7.5%,前不久還下調了一系列日用消費品的行郵稅稅率。從廣交會到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貿易戰略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轉變,即從注重出口到注重進口,從單向到雙向,早期的出口戰略已經轉向進出口平衡戰略。
公平競爭能夠提高效率、帶來繁榮。外資企業進入中國后,同內資企業一樣都是平等競爭的市場主體,是國家總體社會生產力的有機組成部分。中國將嚴格實施《外商投資法》,實施好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繼續大幅縮減負面清單,加快制定配套法規和措施,一視同仁對待外資企業,為包括外資企業在內的所有在中國境內合法經營的市場主體創造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作者:焦迅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